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   皖药监械暂停〔2023〕5-1号

中国好中医 86 2023-12-25 08:04:38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   

皖药监械暂停〔2023〕5-1号

安徽荣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生产活动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暂停生产通知书:安徽荣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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