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第9号)

中国好中医 44 2023-12-25 08:04:33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和《关于药品GMP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269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太和县医用氧气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现予公布《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9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9)

序号

企业名称

认证机关

认证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名单

GMP证书号

GMP证书延续时间至

1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

2011年11月1日-3日

陆慧晶、胡士高、李有军、金阳

皖H0198

2015年12月31日

2

太和县医用氧气厂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用氧(气态)

2011年11月15日-16日

祁雷、夏雷、刘丽、贺年

皖H0190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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