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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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我局颁布的《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社会公示和审核批准,同意发给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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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99号(合肥生命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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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99号(合肥生命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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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小明 |
企业负责人 |
高小明 |
企业类型 |
私营 |
分类码 |
Sab |
生产范围 |
基因重组制品[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30/7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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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皖2011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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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 |
自2011年7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