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黄山等地试点并在全省推行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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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17
根据国家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精神,依照国家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相关规定,我局对有关申请单位进行资料审核、推荐,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单位符合要求,被指定为我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并已报送国家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