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品种保护公告

中国好中医 91 2023-12-25 08:03:2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1年 第51号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66号)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5个中药品种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见附件)。对其中4个列为首家保护的中药品种,同品种生产企业应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申报同品种保护,逾期不申报的,应停止生产;若继续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中止其批准文号效力,并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第66号)点击下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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