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志仁同志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主攻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中国好中医 242 2023-12-21 08:32:20

国中医药医函〔2008〕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各重点专科协作组按规定报送了审核后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2008年7月15-17日,我司组织专家对25个重点专科协作组147个主攻病种的1291个临床诊疗方案进行了集中审核提出了专家审核意见。请各协作组按照专家审核意见,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对诊疗方案进行认真修改,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修改后的诊疗方案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司(修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在审核工作会议上,医政司许志仁司长对临床诊疗方案梳理、修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对各协作组的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将许志仁司长的讲话(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讲话精神完成好诊疗方案的修改工作,进一步做好协作组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崔咏梅  董云龙
    电  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邮  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许志仁同志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主攻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主攻病种临床诊疗方案修改要求
    3.临床诊疗方案页面格式要求
    4.各重点专科协作组主攻病种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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